近日,集团公司推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旨在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事故隐患,共同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平稳运行。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每一份报告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报告范围广泛,涵盖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缺陷、环境保护风险隐患等多个方面,力求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为方便员工报告,集团公司提供了书面、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报告方式,并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员工能够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报告事件处理流程,对查证属实的事故隐患,将依据判定标准给予报告人相应的奖励,最高可达2000元。
通过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不仅能够有效激发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还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