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8/10 浏览次数:0
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 年 9 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开展了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8年7月25日在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计单位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夹江县漹城建筑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 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 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
已结束